被保人: 0岁 女
侧重险种: 少儿险
推荐理由:解决孩子大病赔偿/康复费/家长陪护金等费用,保障广范围,多次赔付,赔偿比例高,涵盖少儿高发/罕见疾病
重大疾病保险金
750000
中症疾病保险金
400000
轻症疾病保险金
200000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50000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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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750000 | <p>保障128种重大疾病。保单前30年,给付150%基本保额;保单30年及以后,给付100%基本保额。</p>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400000 | <p>中症(能赔2次)。保单前30年,给付80%基本保额;保单30年及以后,给付60%基本保额。</p>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p>轻症(能赔5次)。保单前30年,给付40%基本保额;保单30年及以后,给付30%基本保额。</p>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500000 | <p>方案一身故赔保费;方案二18岁前保费、18岁后保额。</p> |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发生本主险合同定义的少儿特定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按一项给付),确诊时被保险人仍生存,且保险公司已针对该少儿特定疾病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保险公司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少儿特定疾病关爱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提供保障的少儿特定疾病共有20种。 |
(可选)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600000 | 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发生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且保险公司已针对该重大疾病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自该重大疾病确诊日起满一年后,被保险人初次确诊发生本主险合同定义的且与该重大疾病不同的其他重大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按一项给付),且确诊时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可选)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 600000 | 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发生本主险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且保险公司已针对该“恶性肿瘤——重度”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自该“恶性肿瘤——重度”确诊日起满三年后,被保险人再次确诊发生本主险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无论一项或多项,按一项给付),且确诊时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再次确诊的“恶性肿瘤——重度”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新发恶性肿瘤; (2)恶性肿瘤复发; (3)恶性肿瘤转移或扩散; (4)恶性肿瘤持续存在。 |
少儿罕见病保险金 | 1000000 | 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发生本主险合同定义的少儿罕见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按一项给付),确诊时被保险人仍生存,且保险公司已针对该少儿罕见疾病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少儿罕见疾病关爱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提供保障的少儿罕见疾病共有10种。 |
被保险人确诊重疾/中症/轻症豁免后期保费 | 0 | 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发生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自确诊日起,保险公司每年于保险费支付日豁免本主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
包含产品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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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 | 招商仁和青云卫1号少儿重大疾病保险2022 | 终身 | 30年 | 2635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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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 | 招商仁和青云卫1号少儿重大疾病保险2022 | 终身 | 30年 | 2635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750000 |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400000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500000 |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200000 | |||||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
(可选)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600000 | |||||
少儿罕见病保险金 | 1000000 | |||||
被保险人确诊重疾/中症/轻症豁免后期保费 | 0 | |||||
(可选)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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